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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党委学习北京市岗位设置管理文件 学院启动新一轮人事分配制度改革
时间:2008-10-16
来源:系统管理员
为了进一步解放思想,实践科学发展观,破解学院改革发展中的难题,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于10月15日进行专题学习并讨论北京市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文件。会议由党委书记张凡同志主持,杜长胜院长、巴图、周龙、赵伟明副院长、纪委副书记刘景余以及人事处长李钢、教务处长曹林、办公室主任于建刚参加了会议。
这次学习讨论的重点是学院具体贯彻北京市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巴图副院长简要回顾了近年高等学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的发展进程,并结合市人事局、市教委的有关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解读了《北京市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指出这一文件的基本精神是通过建立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的基本制度框架,进一步完善岗位绩效的激励功能,为事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
会议听取了人事处长李钢有关岗位设置工作中基本数据、岗位分类分级、人员结构比例等现状的汇报,研究了我院与岗位设置工作相关的若干问题。
杜长胜院长在发言中指出,此次会议的目的是统一思想认识,领会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确保在年底前完成我院的岗位设置工作。杜院长提出了成立岗位设置与聘任工作组织机构、工作进程、工作步骤等具体要求,指示人事处就岗位设置工作的有关政策问题及时向上级机关请示汇报。从下周起,院长办公会议将集中讨论学院的岗位设置方案。
张凡书记在发言中强调,这次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是人事制度改革的进一步完善和深化,它将直接影响到学院办学目标的实现。因此,必须从战略的高度研究和确定工作的指导思想、所要达到的目标和基本原则,从实现学院办学目标和发展战略的角度设计和制定改革的方案。要将岗位设置工作与学院改革与发展相联系,将事业发展的任务体现到岗位聘任要求中,通过改革真正调动起全院教职员工的积极性。要针对学院实际,把握好改革的力度,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特别是通过高级职务岗位的设置,体现学院学科与专业发展的目标,发挥人事管理工作在学院事业发展中的导向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