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戏曲学院2025年成人高等学历 继续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成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提高生源质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北京市有关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根据《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5年北京市成人高校招生宣传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成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工作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严格程序、择优录取、接受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及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的监督。
第二章 招生与办学基本信息
第三条 中国戏曲学院是新中国成立的第一所戏曲学校,是中国戏曲教育的最高学府。学校以其专业最完备、培养体系最健全、优质师资最集中、输送高端专业人才最多、业内贡献最大,在全国戏曲教育领域中发挥着引领和示范作用,被誉为“中国高端戏曲人才培养的摇篮”。学校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坚持扎根中国大地办戏曲教育。在习近平总书记给国戏师生回信精神的引领下,秉承“德艺双馨、继往开来”的校训,弘扬“薪火相传、守正创新”的传统,始终以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为己任,为全国各艺术院团、研究机构、艺术院校、艺术管理部门输送大批专业人才,为新中国戏曲事业的繁荣和发展,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创新作出了突出贡献。
第四条 学历类型为成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专业均为艺术类,招生计划以北京市教委最终批复名额为准,报名人数不限。
第五条 成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分高中起点升专科(简称“高起专”),高中起点升本科(简称“高起本”),专科起点升本科(简称“专升本”)三个层次。
第六条 京内及京外(山西)校外教学点均为非脱产形式,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学习方式。学习安排在业余时间(即:每周工作日晚上及周末、节假日)或者根据教学进程另行安排。
第七条 高起专、专升本层次学制年限为2.5年,高起本层次学制年限为5年。
第八条 京内办学地点为中国戏曲学院,山西校外教学点办学地点为临汾市文化艺术学校。
第九条 成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非脱产形式学费标准为:高起专——11340元/2.5年,专升本——12672元/2.5年,高起本——25245元/5年。(注:最终收费标准按北京市发改委、北京市财政局及北京市教委等主管部门批复执行)
第三章 报名及报考条件
第十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考: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相关专业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三)身体健康,生活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无精神疾患。
(四)报考高起本或高起专的考生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学历或者同等学力;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经取得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高等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五)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其学历证书的相关信息要经教育部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比对和审验,通过后才能确认报名信息;对不能通过网上验证的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前提供书面的学历认证报告或证明。
(六)考生报名参加北京市成人高校招生考试,京籍人员须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非京籍人员须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北京市居住证。
第十一条 在中国定居并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外国侨民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根据招生地区省级教育考试院相关要求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第十二条 考生应按照招生地区省级教育考试院发布的成考相关公告,报名参加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全国统考”)及我校组织的专业加试。
第十三条 报考我校的考生在完成全国统考报名及确认手续后,需在规定时间完成专业加试报名手续,并按要求在规定日期内参加专业加试。
第十四条 享受全国统考免试政策的考生根据招生地区省级教育考试院发布的相关通知公告进行申请、报名。
第十五条 所有参加全国统考、单考和免试入学考生均须办理报名手续;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均需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课加试。
第十六条 2025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报名方式及统一考试安排详见北京教育考试院、山西教育考试院具体通知。专业加试具体信息详见中国戏曲学院官网及“国戏继教┃戏曲艺术教育中心”微信公众号后续发布的《中国戏曲学院2025年成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简章》《中国戏曲学院2025年成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山西临汾校外教学点招生简章》。
第十七条 考生应自觉遵守各项招生考试纪律,诚信应考。对考试舞弊考生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作出处罚。
第四章 专业加试
第十八条 专业加试报名及考试时间拟定为2025年9月中旬。
第十九条 专业加试费用为初试100元,复试80元。
第二十条 专业加试初试成绩于考试当天公布,复试成绩于考试后7个工作日公布。
第二十一条 专业加试报名及考试地点:京内—中国戏曲学院;京外—山西校外教学点临汾市文化艺术学校。
第二十二条 专业加试成绩查询:中国戏曲学院官网 www.nacta.edu.cn、“国戏继教┃戏曲艺术教育中心”微信公众号。
第二十三条 招生专业及加试内容:
(一)高起专层次
戏曲表演:唱念做打综合测试、戏曲剧目片段及面试
戏剧影视表演:声台形表、即兴小品及面试
(二)高起本层次
表演(多剧种):唱念做打综合测试、戏曲剧目片段及面试
表演(舞蹈):舞蹈基本功及片段表演、舞蹈即兴表演及面试
表演(影视):声台形表、即兴小品及面试
音乐表演:演奏(演唱)片段、乐理视唱及面试
戏剧影视导演(戏曲):戏曲剧目片段或其他才艺展示、编讲故事及面试
戏剧影视导演(戏曲影视):影片分析(笔试)、美术(摄影)作品分析及面试
戏剧影视文学:命题写作(笔试)、文学常识及面试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化妆造型设计):素描、色彩及面试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戏曲舞台设计):素描、色彩及面试
绘画:素描、色彩及面试
视觉传达设计:素描、色彩及面试
文化产业管理(剧院管理):文化常识(笔试)、综合面试
(三)专升本层次
表演(多剧种):唱念做打综合测试、戏曲剧目片段及面试
表演(舞蹈):舞蹈基本功及片段表演、舞蹈即兴表演及面试
表演(影视):声台形表、即兴小品及面试
音乐表演:演奏(演唱)片段、乐理视唱及面试
戏剧影视导演(戏曲):戏曲剧目片段或其他才艺展示、编讲故事及面试
戏剧影视导演(戏曲影视):影片分析(笔试)、美术(摄影)作品分析及面试
戏剧影视文学:命题写作(笔试)、文学常识及面试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化妆造型设计):素描、色彩及面试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戏曲舞台设计):素描、色彩及面试
绘画:素描、色彩及面试
视觉传达设计:素描、色彩及面试
文化产业管理(剧院管理):文化常识(笔试)、综合面试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二十四条 考生达到招生地区的省级教育考试院成人教育招生办公室所确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在专业加试合格的基础上,根据招生计划,分专业按考生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在招生计划数内择优录取。
第二十五条 符合录取条件的新生,我校将于录取工作结束后三十个工作日内,通过邮寄或学生自取的方式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六条 不足开班人数(10人)的表演类、导演类、美术类专业,不足开班人数(5人)的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将予以取消,并报北京教育考试院成招办备案。
第二十七条 考生达到招生地区的省级教育考试院成人教育招生办公室所确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且报考专业加试合格,但因录取人数未达到开班人数导致该专业取消,我校将根据学生实际志愿填报信息及个人意愿进行处理:选择同意校内调剂的考生,经与考生沟通后,将遵循成人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录取规定,在我校同类别其他专业中择优调剂录取;选择不同意调剂录取的考生,经与考生沟通后,将予以退档处理,被退档的考生,可参加其他有招生计划剩余名额学校的调剂录取。
第六章 新生报到及复核
第二十八条 学生录取后,须按我校录取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报到注册,按要求缴纳本专业学费;对逾期十五个工作日未报到、未缴费且未办理请假手续或请假未获批准者视为自愿放弃学籍,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九条 学生应保证本人各项报名、录取、入学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若因此出现不能通过教育部学籍电子注册或高等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等结果,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
第三十条 新生入学后,我校将对报到新生信息进行全面复查,出现以下情况,将取消新生入学资格或予以退学处理,并报省级成人高校招生办公室备案。
(一)不符合报名或录取条件,有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行为者。
(二)专升本考生被录取后,来校报到时不能出具有效学历证书者。
(三)入学时提供的本人专科以上(含专科)层次毕业证书(或毕业证明书)无法通过教育部学生学籍电子注册的专升本学生。
第三十一条 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均为非脱产学习模式,学校不提供住宿、户口档案不转入学校。
第七章 毕 业
第三十二条 学生被我校录取并取得学籍后,需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本专业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内容,成绩合格、达到我校毕业要求,且无严重违反校纪校规情况者,准予毕业,颁发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本科毕业证书;符合中国戏曲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书。
第八章 其 他
第三十三条 中国戏曲学院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开展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招生咨询人员的建议或意见仅供参考,我校不做任何有关录取的承诺。招生信息以中国戏曲学院官网(www.nacta.edu.cn)为准,请广大考生谨防上当。
第三十四条 联系方式:
(一)京内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万泉寺400号中国戏曲学院2号教学楼继续教育部104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73);京外地址:山西省临汾市鼓楼南大街1207号临汾市文化艺术学校(邮政编码:041000)
(二)招生咨询电话:010-63352753;招生举报电话:010-63353284
(三)网址:www.nacta.edu.cn;邮箱:jxjyb@nacta.edu.cn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属中国戏曲学院继续教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