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新闻公告- 通知公告 栏目导航 新闻公告 通知公告 交通出行提示 时间:2010-04-10 来源:系统管理员 听全文 交通出行提示 自2008年12月8日(下周一)起,北京“尾号限行”进入第三个调整周期,下周一,车牌尾号为4和9的机动车,禁止上路。 尾 号限行第二轮换号,变化规律与第一次换号相仿,停驶日后移一日,每星期一至星期五,分别停驶车牌尾号为4和9、5和0、1和6、2和7、3和8的机动车, 限行规定包括临时号牌,机动车牌尾号如为英文字母视为0。该限行安排为期同样只有一个月,自本月8日起至明年1月4日止。 上一篇 下一篇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