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0年首届“国戏杯”
学生戏曲大赛的通知
有关区县教委:
为展现教育部关于“京剧进课堂”试点工作的成就,促进北京学校试点工作持续发展,展现学生学习戏曲艺术的成果,弘扬民族文化,全面提高素质。我委决定2010年举办首届“国戏杯”学生戏曲大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题和宗旨
本次活动的主题是“京剧伴我成长”。活动以面向全体学生,推进素质教育为宗旨,活动力求集“艺术性、观赏性、创造性”于一体,以“弘扬、传承、创新”为核心内容,以探索民族艺术在校园中普及的新思路和新形式为主要目标,旨在弘扬民族精神,传承戏曲艺术,为两岸三地学生搭建展现戏曲艺术才华的舞台。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中国戏剧家协会
承办单位:中国戏曲学院
北京学生活动管理中心
协办单位: 中国戏曲表演学会
中国戏曲音乐学会
中国文化艺术发展促进会榜书艺术研究会
北京市京昆文化艺术团
三、活动安排
(一)6月10日---20日,登陆北京市学校美育工作网(www.bjmyw.com)下载报名表(附件3),填写完毕发送邮箱。以电子邮件或邮递方式将作品上报资料报送至组委会。
(二)7月15日,携入围通知到组委会报到。
(三)7月16日、17日,在中国戏曲学院剧场举办“国戏
杯”学生戏曲大赛决赛。
(四)7月18日,在中国戏曲学院剧场举办“国戏杯”学生戏曲大赛颁奖典礼暨戏曲颁奖晚会。
四、作品要求
(一)参赛作品分为表演作品和器乐作品,剧种不限。
(二)个人参赛作品限5至8分钟;2人(含)以上参赛作品限6至10分钟。
(三)表演作品须包含一段必选唱段(见附件2),一段自选唱段。表演形式含彩唱、清唱。
(四)器乐作品须包含一段必奏曲目(见附件2),一段自选曲目。演奏形式含独奏、合奏。
五、评选方式
(一)各参赛单位可推荐多个优秀作品参加初赛。
(二)各试点区及两岸三地自行组织初赛。
(三)评委会将从众多推荐作品中择优筛选,凡入围决赛的作品,组委会将向作品推荐单位发出参赛通知,收到信件后请各入围者按要求参加决赛。
六、奖项
(一)个人奖
优秀之星 未来之星 希望之星
(二)集体奖
优 秀 奖 鼓 励 奖 纪 念 奖
(三)单位奖:优秀组织奖
七、组织工作
组委会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万泉寺400号中国戏曲学院2号教学楼1层106办公室 “国戏杯”学生戏曲大赛组委会。
邮 编:100073
联系人:谢丹 徐璟
联系电话:64040824 63352427
附件一:评审委员会名单
附件二:必选曲目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体育美育处
二〇一〇年六月七日
附件 | 大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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