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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举办第十一届国戏杯学生戏曲大赛的通知

转发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

举办第十一届国戏杯学生戏曲大赛的通知


各区教委,各高等学校,北京学生活动管理中心:

根据市委宣传部、市教委、市财政局、市文化局《关于实施戏曲进校园工作计划的通知》(京教体艺〔2018〕16号),为推动学校美育工作发展,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市教委定于2020年10月至11月举办第十一届国戏杯学生戏曲大赛(以下简称“戏曲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导向,注重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展现大中小学生的文化素养,展示学校戏曲教育的优秀成果,营造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学校文化氛围,推动学校美育改革发展。

二、活动主题

传承国粹艺术 弘扬民族精神

三、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市教委

负责戏曲大赛的宏观指导和统筹协调,决定活动策划、组织、实施过程中的重要和关键问题;指导中国戏曲学院、北京学生活动管理中心、北京市学校中华传统文化促进会开展活动筹备和组织工作。

(二)承办单位:中国戏曲学院、北京学生活动管理中心、北京市学校中华传统文化促进会

负责执行市教委的决定,积极完成戏曲比赛的策划、组织、实施,制定安全预案等相关工作;指导各区开展戏曲艺术实践活动、加强参赛组织管理,及时报告工作进展并进行工作总结。

四、活动原则

(一)育人为本。坚持以美育人、以文化人,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美育全过程,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厚土壤中汲取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引领学生树立正确审美观念、提高人文素养、塑造健康人格。

(二)公平普及。面向全体学生搭建多类别、多层次的传统文化美育实践平台,注重与学校戏曲教育的衔接,扩大参与学生的覆盖面。

(三)传承创新。鼓励广大师生积极参与戏曲等传统文化艺术形式的学习和表演,创作富有时代精神、符合学生特点的优秀作品,更好地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四)优质开放。融合学校和社会资源,促进学校与社会互动互联,为学生提供更加优质的传统文化教学内容和实践平台。

五、工作要求

(一)制定方案、抓好落实。各区、各相关单位按照要求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在组织过程中,本着面向全体学生、自愿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充分调动学生参与的积极性,为更多学生提供艺术实践的机会。

(二)挖掘特色、注重实效。各单位要本着勤俭节约原则规范参赛组织管理,结合戏曲进校园的开展情况和学校艺术教育工作特色精心组织,充分展现学校美育教学尤其是戏曲教育的成果,注重发挥实践育人功能。

(三)及时总结、促进发展。各单位要及时对活动的组织、实施、成效进行全面总结和客观评价,为进一步提升艺术实践活动的内涵和品质、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奠定基础。

六、联系方式

(一)市教委(政策咨询)

联系人:徐春生;联系电话:51994957

(二)中国戏曲学院、北京市学校中华传统文化促进会(活动、规则及组织工作咨询)

联系人:徐璟

联系电话:63352427,18611786781

活动网站:市教委(http://jw.beijing.gov.cn/tmc/ys/)

中国戏曲学院(www.nacta.edu.cn)

电子邮箱:gxbds2010@163.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万泉寺400号(中国戏曲学院2号教学楼1层104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73

可通过邮件、信件方式进行咨询或登录活动网站查看相关信息。

七、活动涉及的相关表格等材料请登录活动网站下载。


附件:第十一届国戏杯学生戏曲大赛规则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20年10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第十一届国戏杯学生戏曲大赛规则


一、组别设置

(一)甲组

1.本市大中小学非专业在校学生均可参加。各级各类学校,市、区少年宫、青少年活动(管理)中心等校外教育机构为组织报名参赛单位。各类校外培训机构不参与组织报名。

2.分设戏曲表演类、戏曲绘画类、民族器乐类三大类;每一类分为小学组(1—6年级)、中学组(7—12年级)、大学组三个组别。

(二)乙组

1.本市各艺术院校、中专戏曲专业学生均可参加。少年组为艺术类中专在校生;青年组为各院校本专科、硕士在校生(1984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的在校学生)。

2.只设戏曲表演类,分为京昆青年组、京昆少年组、地方戏青年组和地方戏少年组四个组别。

二、报名要求

(一)戏曲表演类

戏曲表演类只接受网络报名,需登陆活动网站下载参赛报名表、参赛统计表,发送至活动指定电子邮箱;邮件需注明参赛类别、组别、参赛单位或选手姓名。在网络报名的同时还需按照相关要求报送视频等材料。

1.甲组报名条件及材料要求

(1)本市大中小学非专业在校学生均可参加。各级各类学校,市、区少年宫、青少年活动(管理)中心等校外教育机构为组织报名参赛单位。各类校外培训机构不参与组织报名。

(2)只设个人项目。每名学生限报1个参赛剧目,时间限4分钟以内。每个参赛剧目限报1名指导教师。

(3)参赛剧目不可与2019年相同,剧种不限,表演形式统一为清唱(不化妆、不穿戴服装);视频资料不可使用曾公开演出及比赛的视频,录制时间为2020年。

(4)参赛视频画面要求单机位全景拍摄,禁止切换镜头;画面与声音需同期录制,禁止做任何后期剪辑与包装;视频画质与音质要求清晰稳定、播放流畅;画面内容中不得出现任何有关学生姓名、剧目名称、所在组别、参赛单位等身份识别信息;视频资料为mp4或vob格式。

(5)参赛视频须代表选手真实水平,避免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及违规行为,如违反上述任意一项要求,一经发现取消报送单位及选手参赛资格。

(6)由各单位统一以邮寄方式报送材料。送审资料包含:各单位电子版参赛统计表,参赛视频(DVD光盘或U盘);光盘封面需标注参赛剧目名称、选送单位、选手姓名及年龄、联系方式等内容。

2.乙组报名条件及材料要求

(1)除本市各艺术院校组织参赛外,允许戏曲表演专业学生以个人身份自主报名参赛。

(2)只设个人项目。每名学生限报1个参赛剧目,时间限10分钟以内;参赛所选剧目应与学生所处学习阶段相对应,突出剧种的特色和基本功等专业水平。每个参赛剧目限报1名指导教师。

(3)参赛剧目不可与2019年相同,剧种及表演形式等不限;视频资料不可使用曾公开演出及比赛的视频,录制时间为2020年。

(4)参赛视频画面要求单机位全景拍摄,禁止切换镜头;画面与声音需同期录制,禁止做任何后期剪辑与包装;视频画质与音质要求清晰稳定、播放流畅;画面内容中不得出现任何有关学生姓名、剧目名称、所在组别、参赛单位等身份识别信息;视频资料为mp4或vob格式。

(5)参赛视频须代表选手真实水平,避免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及违规行为,如违反上述任意一项要求,一经发现取消报送单位及选手参赛资格。

(6)戏曲表演类乙组由各单位或选手本人以快递方式报送材料。送审资料包含:参赛选手学生证扫描件或复印件,个人参赛报名表,参赛视频(DVD光盘或U盘);光盘封面需标注参赛剧目名称、选送单位、选手姓名及年龄、联系方式等内容。

(二)戏曲绘画类报名条件及材料要求

戏曲绘画类只接受网络报名并提交相关电子文件,无需提交作品实物。

1.限个人项目。每名学生限报1幅原创作品,绘画作品形式不限,原始手绘作品纸张大小限八开以内。每个参赛作品限报1名指导教师。

2.绘画作品为命题创作,题目任选以下命题之一。

题目一《我戏我画》,围绕学生本人学习戏曲或对戏曲艺术的所见所闻展开创作,紧扣命题、突出故事性;题目二《戏曲人物意趣》,突出对戏曲人物神韵与情趣的观察及把握。以上题目均鼓励将疫情防控与绘画作品创作相结合。

3.每位参赛选手须签署比赛承诺书,并粘贴于作品背面左下角位置。参赛作品及比赛承诺书均以电子照片形式提交。要求原图画面完整清晰,无遮挡和反光;图片不得后期调色、修图;图片为JPEG格式,尺寸5M 以内,短边长度大于2000 像素。

4.参赛作品须代表真实水平,避免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行为,如违反上述任意一项要求,一经发现取消报送单位及选手参赛资格。

5 戏曲绘画类由各单位统一将送审资料发送至大赛邮箱。送审资料包含:各单位电子版参赛统计表;选手手持画作正面半身照片一张,画作正反面平面全景照片一张,已签名的比赛承诺书全景照片一张;电子照片文件均命名选手姓名、年龄、联系方式。

(三)民族器乐类报名条件及材料要求

民族器乐类只接受网络报名,需登陆活动网站下载参赛报名表、参赛统计表,发送至活动指定电子邮箱;邮件需注明参赛类别、组别、参赛单位或选手姓名。在网络报名的同时还需按照相关要求报送视频等材料。

1.限个人项目。参赛曲目时间限5分钟以内,鼓励演奏具有戏曲元素的作品。每个曲目作品限报1名指导教师。

2.参赛视频资料不可使用曾公开演出及比赛的视频,录制时间为2020年。

3.参赛视频画面要求单机位全景拍摄,禁止切换镜头;画面与声音需同期录制,禁止做任何后期剪辑与包装;视频画质与音质要求清晰稳定、播放流畅;画面内容中不得出现任何有关学生姓名、曲目名称、所在组别、参赛单位等身份识别信息;视频资料为mp4或vob格式。

4.参赛视频须代表选手真实水平,避免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及违规行为,如违反上述任意一项要求,一经发现取消报送单位及选手参赛资格。

5.由各单位统一以邮寄方式报送材料。送审资料包含:各单位电子版参赛统计表,参赛视频(DVD光盘或U盘);光盘封面需标注参赛剧目名称、选送单位、选手姓名及年龄、联系方式等内容。

(四)以上送审材料,各单位、个人仅允许提交一次,且提交后不得修改、替换,所有材料齐全方视报名成功。

三、评选方式

本届大赛采用集中评审参赛视频及图片方式进行。

四、奖项设置

(一)戏曲表演类甲组、戏曲绘画类、民族器乐类三个类别及小学组、中学组、大学组三个组别,分设个人项目金、银、铜奖若干。戏曲表演类乙组按照京昆青年组、京昆少年组、地方戏青年组和地方戏少年组四个组别,分设个人项目金、银、铜奖若干。

(二)获得个人项目金奖的辅导教师颁发优秀指导教师奖;获得个人项目银奖、铜奖的辅导教师颁发指导教师奖;如上述教师所辅导的多个作品获奖,只颁发最高获奖作品的辅导证书1个。

(三)根据各单位组织情况设优秀组织奖若干。

五、时间安排

(一)网络报名:10月26日24:00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名。

(二)作品提交:10月26日24:00前(以寄出时间为准)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报送要求和时间,凡未按时报送的单位、个人或已网络报名但未按时报送作品的均视为弃赛。

(三)参赛信息审核:10月28日至10月30日

(四)预赛、决赛:11月1日至11月20日

(五)优秀剧目录制、颁奖晚会:11月26日至11月29日在梅兰芳大剧院举行(拟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