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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国戏曲学院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党建和加强改进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和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共中央组织部、教育部党组、共青团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和大学生党支部建设的意见》、《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加强和改进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和大学生党支部建设的若干意见》和《中共北京市委关于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创新的意见》精神,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重要作用,现就我院进一步加强学生党建和加强改进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要求

加强学生党建和加强改进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把优秀青年学生凝聚到党的队伍中来,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培养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迫切需要;是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改善党员队伍结构,不断提高党在全社会的影响力和凝聚力的重大举措;是以党建为核心,在学院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政治氛围,全面加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最为有效的途径。

我院作为培养艺术人才的高等学校,进一步加强学生党建和加强改进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是培养具有创新思维和创业精神的优秀艺术人才的要求,是新形势对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课题、新要求。

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进一步加强学生党建加强和改进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营造积极向上的育人环境,促进高素质人才健康成长,为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兴旺发达、后继有人做出贡献。

工作要求是:学院各级党组织要始终站在培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高度,以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把学生党建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来完成。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和学生处、团委联合部署和督促检查、各教学系党支部贯彻落实的学生党建工作机制,相互沟通,密切配合,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

1、各教学系党支部书记是学生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院将把学生党建工作的开展情况纳入基层党组织管理和检查的重要指标,把学生党建工作计划和目标完成情况作为系、部年度考核和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各系年初要将学生党建工作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每学期至少要召开一次会议,专门听取和讨论学生党建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改进工作。

2、加强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专兼职学生党建工作队伍。建立一支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乐于奉献、勇于创新的工作队伍是加大学生党建力度的关键。学院将增加全院学生工作干部的编制,各系要根据本系编制设置情况,配置专职辅导员,由主管学生工作的同志作为负责人,同党支部书记、团总支书记和专职辅导员等同志组成学生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学生党员的发展、教育、培养和管理工作。

3、加强学生党支部建设。各系可根据学生党员人数多少,本着有利于开展工作、有利于积极分子的培养和党员发展、有利于学生党员的教育和管理的原则设置学生党支部。有条件的年级或班级要单独组建学生党支部(或成立班级党小组、年级党小组),选拔责任心强的教师或品学兼优的学生党员担任支部书记。也可聘请政治素质高、敬业精神强的党员教师参与学生党建工作,担任学生导师或指导学生党支部工作。切实加强研究生党支部建设。进一步明确学生党支部工作职责,改进学生党支部活动方式和活动内容,建立学生利益表达机制,为学生健康成长成才服务。

4、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党员质量保障机制。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学生党员标准、规范发展程序、加强制度建设,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在确保新党员质量的基础上,使在校本科生党员数占本科生总数的比例稳步提高,努力实现本科生班级“低年级有党员、高年级有党支部”的工作目标。坚持把培养教育贯穿于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的全过程,切实加强大学生入党前、入党时和入党后教育,端正入党动机,实现大学生党员组织入党和思想入党的统一。

二、加强培养和教育工作,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1、全面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大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努力营造有利于大学生健康成长、追求进步的良好环境。要努力形成课堂教育与课外活动、理论学习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的多渠道、多层次的思想政治教育体系。发挥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的优势,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为在学生中发展党员奠定良好的思想基础。不断加强思想政治教育进网络工作,使之成为提高学生思想政治素质的又一重要途径。

2、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特别要做好培养教育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衔接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教育和早培养。各党支部要及时接转和审核新生入党积极分子入学前所在单位的有关材料,培养教育时间应连续计算,避免入党积极分子的流失。要建立学生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动态管理机制,及时吸收表现突出的申请人作为入党积极分子。采取有效的方式,在新生中形成积极向党组织靠拢的良好氛围。在新生入学教育时同步开展入党教育,让学生了解党的基本知识,激发他们的入党热情,早教育、早培养,教育引导学生积极靠近党组织,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3、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系统培训。建立和完善学院、系两级党校培训制度,充分发挥党校培训主阵地作用。通过各系的初级培训班,对积极分子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和党的优良传统、作风的教育,提高对党的认识。保证申请入党的学生都能够参加初级班的学习,接受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学院党校高级培训班,重点围绕加强党性修养和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行培训和研讨,帮助积极分子解决深层次的理论和思想问题,端正入党动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党校高级班将根据学生的需要每年至少举办两期,培养积极分子300人左右,为入党积极分子的选拔提供保证。

4、培训工作要有多种途径。学院党委、党支部负责人要带头讲党课,不断增强党校的影响力和教育效果。各党总支、党支部可以通过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列席党员发展大会、入党宣誓仪式和预备党员转正,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学生党支部的特色活动以及其他多种途径,开展特色鲜明、吸引力强、激励作用明显的主题教育培训活动。

5、各学生党支部要将党员发展工作列为支部的重要工作,有计划,有落实。定期分析入党申请人的情况,确定重点培养对象及联系人,加大培养教育和考察的力度。每季度对重点培养对象的政治素质、思想道德、入党动机、工作学习等方面进行考察,并将考察结果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针对积极分子存在的问题,提出进一步帮助和教育的措施。

6、进一步完善共青团“推优入党”制度。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在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认真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工作。院团委、各系团总支要将“推优入党”写入年度工作计划,提高团员对推优入党工作的认识。各团支部要积极将那些政治素质好,思想觉悟高,组织观念强的共青团员推荐到党组织中来。

三、健全和完善规章制度,保证新发展党员质量

1、坚持联系人制度。党支部要为每位入党积极分子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联系人,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联系人要经常找入党积极分子谈话,关心和了解他们的思想、学习及生活情况,特别要了解他们对党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识;要经常督促和指导入党积极分子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帮助他们树立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引导他们努力宣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班级建设和学风、校风建设多做工作;通过多种渠道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品行等有关情况,并及时向党组织汇报,做好跟踪培养。

2、坚持集中培训制度。入党积极分子必须参加党校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考核合格发给结业证书。未经过党校培训或党校考核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3、严格政审制度。党组织要通过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等方式,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本人历史和政治表现进行了解,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凡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

4、坚持公示制度。在支部发展大会前要对发展对象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主要包括:党支部拟讨论接收公示对象为预备党员的决定;公示对象的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主要经历、所在系及班级、奖惩情况;被确定为积极分子和列为发展对象的时间、政审及参加集中培训情况;培养人、入党介绍人姓名;公示的起止日期;党总支和党支部两级组织负责接待反映公示对象问题的联系人、联系电话、来信来访地址。

5、逐步推行票决制度。为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保证党员反映真实意愿,加大把关力度,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时逐步推行投票表决的制度。

6、坚持谈话制度。在审批接收新党员前,党组织要指派专人同入党申请人逐一谈话,作进一步的考察。谈话由党总支、党支部委员、组织员来进行。谈话人应将谈话的情况和自己对申请人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并向党总支汇报。

7、严格审批制度。党总支、党支部审批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必须经过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并将总支、支部委员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党总支、党支部审批后,报党委组织部签章和登记备案。一般情况下,从支部大会讨论通过之日起到报党委组织部的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

8、严格考察制度。对准备发展入党的学生要进行综合考察,既要考察其政治素质、学习成绩,也要考察其入党动机、理想信念;既要考察其平时表现、群众基础,更要考察其在关键时刻的表现和在重大政治问题上的态度和立场。对于预备党员,要注意考察其在预备期内的思想政治状况和遵守党的纪律、执行党的决定、履行党员义务、行使党员权利、保守党的秘密、发挥党员作用的情况。

9、开好发展党员大会。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必须召开支部大会。发展党员大会到会党员人数不得少于应到党员人数的三分之二,发展对象和将要转正的预备党员本人必须到会,并且逐个进行讨论,到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后方可进行表决,表决情况必须如实写入支部大会决议。

10、建立和完善学生党员的组织生活制度。支部每月至少组织党员过一次组织生活,要有考勤,有记录。支部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党员民主生活会,广泛听取党内外学生的意见,查找差距与不足,提出整改措施,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预备党员由支部指派正式党员作为联系人,联系人要定期与预备党员谈话。预备党员每学期至少以书面形式向党支部汇报一次思想、学习、工作及生活等方面情况,并填写《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

四、加强大学生党员教育管理,建立和完善保持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

1、明确教育目标。即努力使大学生党员成为青年学生中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党的宗旨、增强党性观念、发扬优良传统的楷模;成为自觉遵守党的章程、维护党的威信、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榜样;成为不断进取,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努力培养创新能力、敢于迎接挑战的先锋;成为积极投身校园文化建设和社会实践活动,在实践中“受教育、长才于、做贡献”的骨干。

2、加强党员教育。倡导“分层次、有重点、多角度、促成长”的培训教育理念,讲究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和教育形式的多样化。充分利用网络、影视专题片、先进党员事迹报告会、特色党日活动等多种形式,努力提高教育的实际效果。对大学生党员,要加强党员先进性教育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深化对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理解,深化对马克思主义发展史的认识,不断提高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于高中入党的新生党员,还要把培训的重点放在增强党员意识教育上;对于毕业生党员,要从创业敬业、文明离校以及步入社会后进一步增强党员意识等方面加强教育。

3、通过活动和各种形式发挥学生党员的模范作用。在全体学生党员中广泛深入、扎实有效地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使每位学生党员能够自觉做“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爱、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积极实践者和模范带头人。

通过树立典型发挥学生党员的模范作用。引导和教育学生党员努力在政治思想、学习态度、综合素质等方面成为同学的楷模。并通过社会实践、青年志愿者服务、“有困难找党员”、“我为党旗添光彩”、“向党员看齐”等活动,塑造和维护党员的先进形象。

通过设岗定责发挥学生党员的模范作用。各系党支部要充分发挥学生党员的作用,有意识地安排党员担任相应的社会工作,明确工作任务,提出工作要求;每位学生党员至少联系3-5个入党积极分子,并定期将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向党支部汇报。

4、严格党员管理。坚持和完善党的组织生活、“三会一课”(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党课)制度等,坚持和完善大学生党员民主评议制度。保障大学生党员正确行使权利,督促大学生党员认真履行义务。建立健全大学生党员队伍的自我纯洁机制,严肃处理不合格党员,保持大学生党员队伍的纯洁性。重视对党员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的毕业离校和出国大学生党员的管理工作。

5、学生党员违规、违纪行为的处理。学生党员若出现违规、违纪,各党总支、党支部首先对违规、违纪行为进行定性分析,如果违反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需对学生党员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时,应由党总支、党支部提出处分的建议意见,并报党委组织部、纪委,党委组织部牵头形成处理意见后,由支部按照党员处分的程序进行处理。若学生党员的行为不属于党纪处分的范畴,则由党支部指定专人对该党员进行严肃谈话,情节较重者,可以以支部为单位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其批评教育和帮助。

6、搭建实践平台。结合学院实际,鼓励大学生党员从服务群众、发挥作用出发,积极参与思想政治教育和学生事务管理服务工作,选拔他们参与学生班级、学生社团、学生生活社区等新型学生组织的教育管理工作,发挥他们在培养联系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各党总支、党支部可以选派思想成熟、工作热情高、责任心强、品学兼优的学生党员担任辅导员、班主任助理、学生公寓管理员。鼓励并引导大学生党员走出校门,到基层中去,到工农群众中去,在社会实践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增长才干,达到发展一个党员、带动一批学生的效果。

7、健全激励机制。有效的激励机制有助于增强大学生党员保持先进性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定期开展“党建创新优秀支部”、“特色党日活动”、“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和“优秀学生党员”等院、系两级评优活动。在此基础上学校可以利用校园网、广播等渠道,开展学习先进事迹的宣传教育活动,在校园内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促进青年学生健康成长。

五、加强大学生党支部建设,把大学生党支部建设成为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的坚强堡垒。

1、学生党支部的主要职责是: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加强对学生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组织学生党员参与班级事务管理,并检查执行情况;培养教育学生中的入党积极分子,按标准和程序发展学生党员;经常听取学生党员和普通学生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学生的利益和要求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反映;帮助和指导团支部、班委会开展工作,带动学生班级团结进步。

学生党支部要履行工作职责,健全工作制度,创新活动方式,努力做到学生党支部为学生党员服务、学生党支部和学生党员为广大学生服务,不断增强大学生党支部的影响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2、选好配强党支部书记。坚持选拔政治素质好、群众威信高、工作能力强、热心于党务工作的优秀党员担任党支部书记。要加强对学生党支部书记的培训,定期举办党支部书记培训班。通过报告会、讲座、支部工作经验交流会、岗位培训等多种形式,增强党支部书记的使命感和光荣感,提高党支部书记的理论水平和党务工作能力,使他们进一步熟悉和掌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明确学生党支部书记的职责,掌握发展党员程序及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和大学生党支部建设。

3、创新党支部活动的方式,切实提高组织生活会的质量。要积极拓宽党支部活动领域、丰富党支部生活的内容,加强与教职工党支部、社会基层党组织横向联合开展活动,使党支部活动的方式表现出创新性、形式呈现出多样性、过程突出互动性,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在党支部活动中的主体作用。组织生活会既要做到严肃庄重,又要注意做到中心突出,要注意引导党员围绕中心议题进行讨论,保证党支部组织生活的质量,增强组织生活的吸引力和实际效果。党支部在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的同时,要主动了解学生党员的需求,结合学生成才、学术交流、职业规划、志愿者服务等方面开展活动,增强党支部活动的吸引力,使党的组织工作既符合党的要求、体现党的性质,又贴近党员的思想、学习和生活,为广大党员所接受和喜爱。

4、加强学生党员的党籍管理。要及时建立并妥善保存学生党员的《入党志愿书》等档案材料,防止遗失和损坏。要做好组织关系或有关证明材料的转移衔接工作,保持高中与高校、本科生与研究生、高校与社会发展党员工作的连续性。党员转换工作、学习单位时,要及时将其所有的档案材料及组织关系转往新单位。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时,应及时向党组织提出转正申请,党组织根据情况及时做出按期转正、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决定,不可无故延误。

六、创新和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对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和大学生党支部建设的领导。

1、建立和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积极推动大学生党建工作创新。改进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宣传部、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团委协同配合,学院党总支贯彻落实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对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和大学生党支部建设做出规划,提出明确的目标和要求,做出全面部署和安排。

学校党委常委每学期召开1-2次会议,专门听取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和大学生党支部建设情况的汇报,研究解决实际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2、加强理论研究,注重探索创新。各级党组织要针对学生党建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学生党建工作的创新研究,通过广泛深入的调研和交流,探讨新形势下党员教育管理和党组织开展活动的新思路、新途径和新方法,调动广大学生党建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增强党建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3、进一步加强专兼职学生党建工作队伍建设,为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和学生党支部建设提供组织保证。学校要建设以专职为主体、专兼职相结合的大学生党建工作队伍,并重视和加强队伍的培训,采取多种方式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形成系党支部书记、委员、大学生辅导员、学生党支部书记各司其职,党员班主任、党员研究生导师和广大党员教师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

4、要着力加强组织员队伍建设,配备数量充足的专兼职组织员。选拔那些政治素质好,热爱党的事业,熟悉党建基本理论和政策,原则性强的专职党政干部、党员教师或离退休教职工党员进入组织员队伍。同时,加强组织员队伍的培训,建立激励机制,充分调动组织员的积极性。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党委组织部配备专职组织员,享受实职待遇;兼职组织员根据工作量给予一定的工作补贴。

5、学校和各学院要积极为学生党建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和物质保障,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学校按照党员年人均不低于100元的标准核定党支部工作和活动经费。要使党校的人员配备、课程设置、课时安排、教材建设、经费投入得到保证。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好网上党校,扩大党校教育的覆盖面。要保证学生党支部的活动场所,改善党建工作队伍的工作条件,确保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和大学生党支部建设的顺利进行。

中共中国戏曲学院委员会

2006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