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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举行《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基本标准》培训会

6月15日下午,《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基本标准》培训会在办公楼401会议室举行。会议由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李世英同志主持,特邀北京市教育工委组织处处长高喜军同志进行了党建评估达标工作的培训。

会上,高喜军同志就《基本标准》的出台背景、特点、2006年修订版《基本标准》的特点、以及在贯彻落实过程中应把握的问题和要达到的目的做了理论联系实际的说明。他指出,《基本标准》是中组部、中宣部、教育部贯彻落实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具体化,是十年来党建工作不断深化的结果。《基本标准》是长时期各单位在党建工作实践的结果,是对党建工作起着导向作用的基本标准,同时也是一个相对完整的评估体系。在贯彻落实《基本标准》的过程中,一定要充分联系学校的实际,形成一个高度重视党建工作的良好氛围,准确把握其重在建设的内涵,不断完善党组织的工作职能和工作机制,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号召力,最终推动事业的发展。此外,高处长还对检查内容的重点把握及检查组进校后的检查进程和检查重点做了说明。

此次培训是我院党委迎接党建评估检查的一项重要部署,对我院全力做好党建和思想政治达标工作,有着重要的指导作用。参加培训会的有学院全体院领导、各有关职能部门的负责人、总支、党支部的书记、委员等五十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