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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完善学生荣誉评价体系,奖学金覆盖率将达15%以上

2015-11-18 07:00

2015年10月15日,《中国戏曲学院本科生评奖评优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由学院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这标志着我院本科生有更多机会获得学院授予的荣誉。《管理办法》的出台,完善了我院学生荣誉评价体系,使我院本科生奖学金覆盖率由原来的8%左右提升至15%以上,激励学生主动学习,凭借自己的努力获得更多荣誉。

《管理办法》中增设了中国戏曲学院三好学生、中国戏曲学院优秀毕业生两类荣誉称号;将原有的优秀学生奖学金更改为学业奖学金,激发学生学习热情;将原有的单项奖学金设定为专业奖学金、文体奖学金,增设社会贡献奖学金、创新创业奖学金,鼓励学生在努力学习的基础上提升自己的综合素质。与我院现行本科生奖学金制度相比,变化最大的是奖学金由学院直接进行评定更改为学生自主申请,这要求全体学生必须充分了解《学生手册》中的相关制度,提升了奖学金评定过程中学生的主动性。同时,奖学金实施院系两级评定管理模式,即学院总体规划统筹,各系按照《管理办法》,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评定细则,形成更为科学、合理的学生荣誉评价激励机制。

制定《中国戏曲学院本科生评奖评优管理办法(试行)》、完善学生荣誉评价体系是学生处在深化综合改革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学生处在把握上级相关文件的基础上实地走访了中国传媒大学、中央戏剧学院、北京电影学院、北京舞蹈学院、北京工业大学、河北工业大学、北京信息科技大学,通过文案调研、电话调研等方式了解北京科技大学、浙江传媒学院等十余所高校的经验和做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拟定了《中国戏曲学院本科生评奖评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多次召开学生工作委员会进行专题研讨,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最终形成了《中国戏曲学院本科生评奖评优管理办法(试行)》。

《中国戏曲学院本科生评奖评优管理办法(试行)》完善了学生荣誉评价体系,以学生为本,更加注重学生全面发展与个性化发展相结合,有利于更好地促进学风、班风建设,营造良好的育人氛围。《管理办法》将于2016年9月起正式实施。